9日,藝人袁立微博反映在云南福貢縣怒江邊呈現很多日子廢物,文中寫到,“在我眼中,怒江與瑞士的英特拉肯一樣,有美麗的高山與湖泊!但是,位于福貢周圍的垃圾站讓我看到了區別!據說,因為十幾年前泥石流沖毀了垃圾焚燒站,從此再沒批下錢來重建!于是,縣城所有的生活垃圾每天整車倒入怒江,常常會看到一大堆的垃圾在水中打轉,污染下游。”10日,怒江州委宣傳部發布通報稱,瀘水市已展開整治。

怒江是我國西南地區的大河之一,素有“黑河”之稱。多年來很多日子廢物傾倒怒江,給“黑河”再次添黑。早在2015年1月,室內空氣檢測涉事地方就呈現過往怒江傾倒廢物的景象。

這次,本地有關方面對被名人效應加持的“爆料帖”,確實反應迅速:在微博曝光當晚福貢縣就當即提出六項整改辦法,次日怒江州也表明瀘水市也同步整改。大刀闊斧采納有效辦法,固然是功德。可細心一想,又讓人快樂不起來:此前也有人反映污染疑問,卻“人微言輕”。試想,若沒有藝人曝光該事情,其成果又會是如何?

有幾點不容置疑:怒江不是廢物場,豈容隨意傾倒廢物?向怒江傾倒廢物景象也非一日兩日,豈容監管不作為?管理污染,室內空氣檢測不能總等“藝人曝光”之類來推動,還得將防治觸角前置,不然即是監管瀆職。從生態呵護層面而言,比及污染曝光再管理,污染對水質、水體調理功用等生態的危害,也非問責所能容易代償的。 |